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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11日丨维港环保科技(01845.HK)公告,于2023年6月19日及随后于2023年7月4日,德博环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稷胜环保订立股权转让协议I及股权转让协议II(如下文所详述根据中国规则订明的格式,按同一目的并取代股权转让协议I)。根据股权转让协议I,德博环境同意收购,及稷胜环保同意出售目标公司广州维港泓达环境有限公司的9.27%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元,而根据股权转让协议II,德博环境同意收购,及稷胜环保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的9.27%股权,代价为零。
根据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意见,股权转让协议II取代股权转让协议I。于完成后,目标公司由德博环境持有50.27%、一名个别人士周桂英持有39.23%及稷胜环保持有10.5%,及目标公司将成为集团的附属公司。于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将于集团的财务报表中综合入账。
目标公司为一间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紧接2023年6月19日前,目标公司由德博环境持有41%、一名个别人士周桂英持有32%及稷胜环保持有27%。于2023年6月19日,除股权转让协议I外,周桂英与稷胜环保订立另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周桂英同意收购及稷胜环保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的7.23%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元。
于2023年7月4日,除股权转让协议II外,周桂英与稷胜环保订立另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周桂英同意收购及稷胜环保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的7.23%股权,代价为零。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提供固体及危险废物的项目管理服务。
目标公司为一间从事提供固体及危险废物项目管理服务的公司,在中国环保业拥有良好声誉及业务关系。根据收购事项前德博环境于目标公司的股权,其为公司的联属公司。在目标公司成为集团的附属公司后,凭藉目标公司于环保方面的经验及专业知识,收购事项将使集团进一步扩展及发展在中国的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