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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正值“禁渔期”,也是鱼类产卵时节,为进一步保护辖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2023年3月26日,鲁甸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雷霆出击,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捕捞行为,收缴非法捕捞鲤鱼6条,鲫鱼21条,麦穗鱼1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3月26日下午,新街派出所河湖警长在辖区河道开展巡逻时,发现酒房村冯家湾有两名男子在河道里见到警车后急忙躲避。民警立即赶到河道询问,原来这两名男子正在使用电瓶非法捕鱼,民警随即依法对两名男子进行口头传唤并当场收缴非法电鱼设备。经讯问,冯某金和冯某艳对自己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域非法使用电瓶捕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21条存活的鱼已放生,该案件正在森林警察大队的指导下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鲁甸警方提醒:电鱼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捕鱼行为。由于电鱼对渔获物没有选择性,在操作过程中,其扩散电流形成的电场会带给水域中鱼类、鱼类幼苗和鱼类饵料生物带来毁灭性打击。同时遭电击但未能捞取的鱼类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渔业水域也会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安全。如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来源:鲁甸警方